◎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如何註銷跨領域資格】
須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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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雙主修社工系僅開放每學年上學期申請(申請時間依當學年度行事曆規定雙主修申請時間辦理)。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請上傳個人資料(履歷、自傳)、大四同學請另備學習計畫書(格式自訂),待系所審查。 |
申請條件 | 1.只開放每學年上學期申請(申請時間依當學年度行事曆規定雙主修申請時間辦理)。 2.學年成績平均須達77分(GPA3.10)以上(視本系學生人數斟酌核准雙修名額)。 3.請備申請書、個人資料(包含履歷、自傳、想申請社工系雙主修的理由)、歷年成績單、大四同學請另備學習計畫書(格式自訂)進行審查。 |
修業學分數 | 70 |
修課須知 | 實習課程有擋修(擋修科目:未修畢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社會工作實習一不得修習社會工作實習二。)。 |
社會工作學系學系網址 | http://sociwork.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社工系 林雅俐小姐#36504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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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56365 | 社會工作概論 | 6 | |
必修 | 03417 | 心理學 | 3 | |
必修 | 55073 | 社會學 | 3 | |
必修 | 55083 | 社會心理學 | 3 | |
必修 | 56364 |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6 | |
必修 | 56021 | 社會個案工作 | 6 | |
必修 | 56133 | 社會團體工作 | 6 | |
必修 | 56363 | 社會統計 | 4 | |
必修 | 56038 | 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 3 | |
必修 | 56262 | 社會工作實習(一)A | 1 | |
必修 | 56043 |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6 | |
必修 | 55356 | 社區工作 | 3 | |
必修 | 56263 | 社會工作實習(一)B | 1 | |
必修 | 56203 | 社會工作管理 | 3 | |
必修 | 56074 | 社會福利行政 | 3 | |
必修 | 56079 | 方案設計與評估 | 3 | |
必修 | 56025 | 社會工作實習(二) | 2 | |
必修 | 56026 | 社會工作實習(三) | 2 | |
必修 | 56086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3 | |
必修 | 56372 | 社會工作倫理 | 3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25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雙主修社工系僅開放每學年上學期申請(申請時間依當學年度行事曆規定雙主修申請時間辦理)。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請上傳個人資料(履歷、自傳)、大四同學請另備學習計畫書(格式自訂),待系所審查。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