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向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規定
◎申請期限:112年8月1日-8月20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20學分。
輔系學分應於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如有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輔系、雙主修、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如何註銷跨領域資格】
須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資格後,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本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
申請說明 |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
申請條件 | 依學校規定。 |
修業學分數 | 20 |
修課須知 | 依學校規定。 |
應用數學系學系網址 | http://www.math.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應數系 李憶純小姐#32501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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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 24409 | 高等微積分 | 4 | 微積分(一)及微積分(二)達C-可修。 |
選修 | 28028 | 線性代數(一) | 3 | |
選修 | 28029 | 線性代數(二) | 3 | 線性代數(一)達D可修。 |
選修 | 69f03 | 基礎數學 | 2 | |
選修 | 24327 | 微分方程 | 3 | 微積分(一)達C-可修。 |
選修 | 24084 | 機率學 | 3 | |
選修 | 24030 | 統計學 | 3 | 機率學達D可修。 |
選修 | 28019 | 離散數學 | 3 | |
選修 | 24410 | 複變數函數論(一) | 3 | |
選修 | 24169 | 向量分析 | 3 | |
選修 | 24241 | 數學軟體 | 3 | |
選修 | 24072 | 數值分析 | 3 | 微積分(一)、微積分(二)及程式語言達C-(達60分),或經授課教師同意可修習。 |
選修 | 24141 | 代數學(一) | 3 | |
選修 | 24295 | 微分幾何 | 3 | |
選修 | 24457 | 數據科學導論 | 3 | 可用本系所開「數據分析導論」課程替代。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25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