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系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112-2申請期間: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本系雙主修線上申請即通過。

申請條件

依學校規定。

修業學分數 36
修課須知
學生雙主修必修科目學分抵免協定

可抵免「加修學系」必修科目學分之學系:

行政系(111學年度前(含)適用)

行政系(112學年度更新)

社工系(111學年度前(含)適用)

社工系(112學年度更新)

 

社會學系學系網址 http://soc.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社會系 陳鍬鈴小姐#36302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2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2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55011社會學6
必修55868社會思想史3
必修55030社會統計學6
必修69e15社會學理論(一)3
必修55459社會學理論(二)3
必修55059社會組織3
必修55c59社會研究方法(一)3
必修55c60社會研究方法(二)3
必修56155質性研究3
必修55014文化人類學3跨域課程五選一
必修55330政治經濟學3跨域課程五選一
必修55d17文學、藝術與社會3跨域課程五選一
必修55083社會心理學3跨域課程五選一
必修55c71社會與團結經濟概論3跨域課程五選一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系雙主修線上申請即通過。

社會學系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社會學系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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