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學系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112-2申請期間: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待系所審查。

申請條件

依學校規定。

修業學分數 79
修課須知

依學校規定。

景觀學系學系網址 http://la2.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景觀系 呂姿儀小姐#38300轉102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2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2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63012基本設計6上學期不及格者不得續修下學期。
必修63014圖學及透視學4
必修63015景觀植物學6
必修63013景觀學概論2
必修63017景觀史2
必修63026生態學3
必修63269景觀工程3
必修63270營建材料及方法3
必修63201植栽設計4
必修63105景觀設計(一)4基本設計不及格者不得修習
必修63106景觀設計(二)4景觀設計(一)不及格者不得修習
必修63030景觀規劃理論3
必修63107景觀設計(三)4景觀設計(二)不及格者不得修習
必修63108景觀設計(四)4景觀設計(三)不及格者不得修習
必修63271環境規劃與設計3景觀設計(三)不及格者不得修習
必修63198景觀資源調查分析3
必修27026環境規劃與管理3環境規劃與設計不及格者不得修習習
必修63256校外實習3
必修63272區域及都市計畫法規3
必修63268畢業設計與專題6景設(四)及環境規劃與設計不及格者不得修習。學年課上期不及格不得續修不得修習,上期不及格不得續修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待系所審查。

景觀學系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景觀學系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2. 歷年成績(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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