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向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規定
◎113-1申請期間:113年8月1日-8月1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延長修業期限】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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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
申請條件 | 排除本系生 |
修業學分數 | 20 |
修課須知 | 教育目標: 一、強化專業素養(Professionalism) 二、重視倫理價值(Integrity) 三、追求卓越能力(Excellence) 核心能力: 一、政策論述與分析能力 二、獨立思考與倫理價值判斷能力 三、公共事務理解與處理能力 四、中外語言基本溝通能力 五、資訊與網路工具應用能力 |
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學系網址 | http://pmp.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行政系 丁敬明先生 #36702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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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54283 | 行政學 | 4 | |
必修 | 54494 | 公共政策 | 3 | |
必修 | 54122 | 組織理論 | 3 | |
選修 | 51148 | 法學緒論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408 | 應用統計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399 |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2002 | 經濟學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288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594 | AI思維與程式設計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444 | 行政倫理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539 | 財務行政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15173 | 專題研究 | 4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6085 | 行政法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570 | 系統思考與管理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296 | 非營利組織管理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41018 | 組織行為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619 |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628 | 府際關係與治理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63077 | 地理資訊系統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629 | 科技、政府與社會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選修 | 54638 | 服務創新與組織變革 | 3 | 任選科目且至少10學分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