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向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規定
◎113-1申請期間:113年8月1日-8月1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延長修業期限】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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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自113學年度起,經濟學系兩組(一般經濟組、產業經濟組)合併,如欲修習本系輔系請改申請「經濟學系」。 |
申請條件 | 依學校規定。 |
修業學分數 | 24 |
修課須知 | 1.選修學分自行選擇本系二至四年級必修學分課程(合計12學分)。 |
經濟學系一般經濟組學系網址 | http://economic.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經濟系 羅曉惠小姐#36103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自113學年度起,經濟學系兩組(一般經濟組、產業經濟組)合併,如欲修習本系輔系請改申請「經濟學系」。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