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修習
2.依各學系規定
◎申請期限:
111年2月18日-2月24日
◎申請流程:
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登記申請後部分輔系為申請即通過,部分則需通過學系審核,最後由教務處註課組通知申請結果。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20學分。
輔系學分應於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如有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輔系、雙主修、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 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且「不及格學分數」如已達該學期總學分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時,則依學則規定辦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如何取消申請】
須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記申請放棄,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申請後,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本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5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
申請說明 |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
申請條件 | 依學校規定。 |
修業學分數 | 24 |
修課須知 | 依學校規定。 |
建築學系學系網址 | http://arch.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李百佳小姐#38100轉213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必修20學分,選修4學分為任選二門建築系所開2學分課程。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必修 | 32288 | 中國建築史(一) | 2 | |
必修 | 32299 | 世界建築史(一) | 2 | |
必修 | 32290 | 近代建築史(一) | 2 | |
必修 | 32012 | 建築概論 | 2 | |
必修 | 32051 | 都市設計概論 | 2 | |
必修 | 32124 | 建築理論 | 2 | |
必修 | 32291 | 基地計劃〈一〉 | 2 | |
必修 | 32039 | 建築結構系統 | 2 | |
必修 | 32304 | 建築構造〈一〉 | 2 | |
必修 | 32289 | 建築物理(一) | 2 | |
必修 | 32293 | 建築設備:環控系統(一) | 2 | |
必修 | 32300 | 中國建築史(二) | 2 | A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301 | 世界建築史(二) | 2 | A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302 | 近代建築史(二) | 2 | A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046 | 建築計劃 | 2 | A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303 | 建築物理(二) | 2 | B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292 | 建築構造(二) | 2 | B群組任選2科 |
必修 | 32305 | 建築設備:環控系統(二) | 2 | B群組任選2科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25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您可於申請後三日於學生資訊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