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2-2申請期間:
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2月2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陳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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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本學程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招,預計110學年度停辦。 |
申請條件 | 選修資格:全校各系所大二、大三、大四、碩士班學生。 修習學分:總計 18 學分。 修業規定: 1.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課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3.修畢課程(一)~(四)且成績及格者,由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授予「新服務人才課程證書」;另修畢全部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程證明書。 4.已於104學年度或之前修習「創意與創業碩士學分學程」課程者,得選擇修習本學程規定之任意課程,補足12學分,以取得「創意與創業碩士學分學程」證明書;亦得加修本學程規定之任意課程,總計達18學分,可再取得「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分學程」證明書。
★本學程申請須另經書審及面試通過後方能修習。 |
修業學分數 | 18 |
修課須知 | 教育目標: 藉由「新服務人才課程」之推動,以培育出符合「服務經濟」時代趨勢之優質新服務人才,並訓練學生具有創意與創業的思考,以及統整創意思考流程與創新概念的能力,透過企業實際的個案與專題研討,提升學生的實務經驗與能力。 核心能力: 1.問題分析與決策能力。 2.領導、溝通與團隊互動能力。 3.資訊分析與科技應用能力。 4.創意、創新與創業能力。 5.系統思考與解決能力。 |
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程學系網址 | http://mana.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管理學院 盧碧霞小姐 #35000-1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程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招,預計110學年度停辦。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