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程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2-2申請期間:

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2月2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陳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本學程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招,預計110學年度停辦。

申請條件

選修資格:全校各系所大二、大三、大四、碩士班學生。

修習學分:總計 18 學分。

修業規定:

1.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課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3.修畢課程(一)~(四)且成績及格者,由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授予「新服務人才課程證書」;另修畢全部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程證明書。

4.已於104學年度或之前修習「創意與創業碩士學分學程」課程者,得選擇修習本學程規定之任意課程,補足12學分,以取得「創意與創業碩士學分學程」證明書;亦得加修本學程規定之任意課程,總計達18學分,可再取得「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分學程」證明書。

 

★本學程申請須另經書審及面試通過後方能修習。

修業學分數 18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藉由「新服務人才課程」之推動,以培育出符合「服務經濟」時代趨勢之優質新服務人才,並訓練學生具有創意與創業的思考,以及統整創意思考流程與創新概念的能力,透過企業實際的個案與專題研討,提升學生的實務經驗與能力。

核心能力:

1.問題分析與決策能力。

2.領導、溝通與團隊互動能力。

3.資訊分析與科技應用能力。

4.創意、創新與創業能力。

5.系統思考與解決能力。

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程學系網址 http://mana.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管理學院 盧碧霞小姐 #35000-1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09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09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40002國際服務產業趨勢與發展3-0
必修40005問題分析與專案管理規劃3-0
必修40006服務創新與科技應用3-0
必修40007經營管理與國際行銷3-0
必修40003創意與創新專題3-0
必修41471創新與創業專題3-0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程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招,預計110學年度停辦。

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程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創意創業暨新服務人才學程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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