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3-1申請期間: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8月1日-8月1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9月9日-9月1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黃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外校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
【學程證明書】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
申請說明 | ◎本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
申請條件 | 選修資格:全校各系所大三、大四及碩博士班學生。 修習學分:必修6學分,選修6學分,總計12學分。 修業規定: 1.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修習之學分學程科目與原系所科目相同者,得同時認列原系所學分及學程學分。 |
修業學分數 | 12 |
修課須知 | 教育目標: 核心能力: |
全球與公共事務英語碩士學程學系網址 | https://ithu.tw/gpa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社科院 蔡培元先生 #36001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必修 | 50001 | 全球/國際治理概論 | 3-0 | |
必修 | 56121 | 量化研究 | 3-0 | 與「質性研究」課程二選一 |
必修 | 56155 | 質性研究 | 3-0 | 與「量化研究」課程二選一 |
選修 | 50002 | 氣候變遷與環境政策 | 3-0 | 公共事務組 |
選修 | 50003 | 社會政策 | 3-0 | 公共事務組 |
選修 | 50004 | 財政與預算 | 3-0 | 公共事務組 |
選修 | 54467 | 公共政策 | 3-0 | 公共事務組 |
選修 | 50005 | 國際組織 | 3-0 | 全球治理組 |
選修 | 50006 | 風險管理與談判 | 3-0 | 全球治理組 |
選修 | 50007 | 區域研究 | 3-0 | 全球治理組 |
選修 | 50008 | 全球政治經濟學 | 3-0 | 全球治理組 |
選修 | 56483 | 跨文化溝通 | 3-0 | 全球治理組 |
選修 | 54122 | 組織理論 | 3-0 | 協同選修 |
選修 | 55003 | 企業社會責任 | 3-0 | 協同選修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