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力養成學程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2-2申請期間:

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2月2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陳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申請條件

選修資格: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修習學分:必修6學分,專業選修14學分,總計20學分。

修業規定:

1.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申請時程依據本校行事曆公告辦理。申請時,學程辦公室將依據個人未來欲報考類科,給予建議修習科目(包含: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財經廉政、廉政、績效審計、財務審計、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經建行政、商業行政、一般行政警察、關務人員之財稅行政、關稅會計等),以強化個人應試能力。

3.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4.曾修習與本學程科目且學分數相同者,得申請免修該科目。修習科目名稱相似且學分相同者,應經審查且同意後,得免修該科目。惟105學年度以前(含)修習法學緒論2學分者,得抵免共同必修科目法學緒論。

5.修畢學程所列課程共同必修8學分,專業選修課程12學分以上,合計20學分;或申請抵免105學年度以前(含)修習法學緒論2學分者,其共同必修7學分,專業選修課程13學分以上,合計20學分,得申請學分學程修業證明,學程證書申請時間另行公告。

修業學分數 20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1.提供全方位國家考試相關類組學習課程。
2.提供融會貫通國家考試類組的學習場域。

核心能力:
1.國家各級考試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考能力之培養。
2.因才適性發展興趣,成功選取適合的國考類組。

公務人力養成學程學系網址 http://pmp.thu.edu.tw/main.php
承辦人聯絡方式 行政系 丁敬明先生 #36702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2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2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51148法學緒論3-0
必修54399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3-0
選修54283行政學2-2
選修54288社會科學研究法3-0
選修56085行政法3-0
選修53280民法總則3-0
選修54535刑法總則3-0
選修54467公共政策3-0
選修53070政治學3-0
選修54408應用統計3-0
選修55073社會學3-0
選修52002經濟學3-0
選修54539財務行政3-0
選修54477地方政府與自治2-0
選修54517審計應用法規2-0
選修56074社會福利行政3-0
選修5608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3-0
選修03417心理學3-0
選修47000統計學3-3
選修43060會計學3-3
選修52027貨幣銀行學3-3
選修52201數據分析及程式寫作3-0
選修52016租稅各論3-0
選修42049保險學3-0
選修52195公共經濟與政策3-0
選修41032財務管理3-0
選修41057投資學3-0
選修52119財務報表分析–評價應用3-0
選修43026審計學3-3先修會計學
選修43043政府會計3-0
選修43052會計學(二)3-3
選修43103成本與管理會計3-3
選修51075商事法3-0
選修05013教育行政2-0修習本課程需另繳交學分費
選修05010教育心理學2-0修習本課程需另繳交學分費
選修05011教育哲學2-0修習本課程需另繳交學分費
選修43050管理會計3-0先修會計學
選修44006租稅法規3-0
選修51045證券交易法3-0
選修54562公務員法3-0
選修54285地方政府與自治3-0
選修54511行政程序法3-0
選修54393行政救濟法 3-0
選修54575考銓制度3-0
選修54589行政法案例演習3-0
選修54591都市及區域計畫2-0
選修54592土地利用概要2-0
選修43071審計學3-0
選修54394公文寫作2-0
選修54602刑法總則2-0
選修54619公共人力資源管理3-0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公務人力養成學程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公務人力養成學程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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