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 113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4年1月13日-1月21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4年2月10日-2月27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黃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外校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
(每學年開放1次申請,並於上學期開放)
【學程證明書】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
申請說明 |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
申請條件 | 選修資格:本校各系所大一到大四之學生有意願參加國際職場實習之學生。 修習學分:四大類:「汽車與工具機產業」、「休閒產業」、「會計師產業」與「機械產業」,學生擇一學群產業修讀,並選該產業所開設之課程修習。最少須完成9學分,其中3學分必須為實習課程。 修業規定: 1.完成修讀該學群產業所規劃之課程,方可取得學程修業證明。 2.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3.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
修業學分數 | 9 |
修課須知 | 教育目標: 建立連結學習、實習與就業之一條龍系統,打造永續人才之輸送帶(Sustainable Talent Pipeline)。 核心能力: 1.整合實務:學習將專業知識整合至實務技術的能力。 |
產業學群實習微學程學系網址 | http://intern.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跨域創新學院 蘇家翎小姐/顏銘萱小姐#222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學群產業分為四大類:「汽車與工具機產業」、「休閒產業」、「會計師產業」與「機械產業」。
學生擇一學群產業修讀,並選該產業所開設之課程修習。最少須完成9學分,其中3學分必須為實習課程。
必選修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選修 | 40013 | 精實管理實務 | 3-0 | 「汽車與工具機、機械」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0066 | 日本式經營管理實務 | 3-0 | 「汽車與工具機」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0047 | 生產與作業實務 | 3-0 | 「汽車與工具機」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0048 | 工業4.0-智慧製造管理實務與應用 | 3-0 | 「汽車與工具機、機械」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0050 | 智慧機械製造現場實務 | 3-0 | 「機械」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0014 | 創新管理與經營案例研討 | 3-0 | 「休閒」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0015 | 數位行銷與網路經營實務 | 3-0 | 「休閒」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0046 | 創新與運營管理實務 | 3-0 | 「休閒」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43222 | 財務會計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3223 | 管理會計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3236 | 財務報表編製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3235 | 稅務會計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3234 | 內部控制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3221 | 審計實務與職場實習 | 3-0 | 「會計師」產業學群課程。實習課。 |
選修 | 40049 | 行銷與企劃實務 | 3-0 | 「汽車與工具機、休閒、會計師、機械」產業學群課程。 |
選修 | 30032 | 產業實習 | 3-0 | 四大學群產業共同選修。實習課。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