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微學程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2-2申請期間:

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2月2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陳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線上申請,並參與系上舉辦之鑑定考試或甄選。

申請條件

選修資格:大二以上學生(本系學生除外)。

修業規定:

  1. 須從以下課程中任選9學分修習,不限各領域之科目數與學分數。
  2. 修習特定課程,須按照音樂系規定,通過鑑定考試或甄選。此類課程包括:「副修樂器」:須於前一學期參加鑑定考試,通過者方可選課。「合奏」及「合唱」:須於開學第一週參加鑑定考試,通過者方可選課。
修業學分數 9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涵蓋音樂理論、演奏與應用三大領域,養成學生由基礎至進階的音樂能力。

核心能力:

  1. 音樂素養之基礎能力。
  2. 跨領域學習能力。
  3. 多元應用及整合能力。
音樂學系微學程學系網址 http://music.thu.edu.tw/web/courses/page.php?scid=63&sid=115
承辦人聯絡方式 音樂系 池孟娟小姐 #38203 (E-Mail: tracychin@thu.edu.tw )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2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109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2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修17144副修樂器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3基礎樂理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a39鍵盤基本能力訓練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15中國音樂史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659台灣音樂概論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900世界音樂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662吉他團體課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374木笛團體課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5弦樂合奏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6合奏:管弦樂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7合奏:管樂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8合奏:電子管風琴管弦樂團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661擊樂合奏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69890合唱1-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c69手鐘團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962音樂治療導論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選修17a38音樂心理學2-0選修課程任選9學分。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並參與系上舉辦之鑑定考試或甄選。

音樂學系微學程之審核方式為:

除資料審核之外,還須通過系所測驗

音樂學系微學程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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