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 113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4年1月13日-1月21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4年2月10日-2月27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黃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外校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
(每學年開放1次申請,並於上學期開放)
【學程證明書】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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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
申請條件 | 選修資格:本校學生(經濟系除外)。 修習規定:在規定修業期限內,未修滿學分學程應修科目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應修之學分學程科目與本科系科目相同者該科目得於免修。 需另補修其他課程,可補修課程如下表(自由選擇):個體經濟學(3學分,第二學期)、總體經濟學(3學分,第二學期)。 選課辦法: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提出微學程申請;申請通過後,即可進行選課。選課請洽經濟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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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學分數 | 12 |
修課須知 | |
經濟學系微學程學系網址 | https://economic.thu.edu.tw/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經濟系 張毓宸小姐 #361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