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民事法微學程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112-2申請期間:

各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為113年1月14日-2月23日(***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陳小姐***)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加選學分學程課程,若該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課組表單專區下載。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申請條件

選修資格:除本系學生外,凡本校對法律有興趣之學生即可申請。

修習學分:必修課程3學分,選修課程6學分,總計9學分。

修業規定:法律系規劃五個學系微學程,分別為(一)民事法微學程、(二)行政法律微學程、(三)刑事法微學程、(四)國際經貿法制微學程及

              (五)科技法律微學程,每一微學程須必、選修至少9學分,始符合修業規定。

修業學分數 9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 引導進入法學思維的領域培養法學的基礎知能
  • 培養獨立思考、分析批判的能力
  • 培養多元適性發展的目標

核心能力:

  • 引導法學邏輯思考模式
  • 邏輯推理,認事用法的能力
  • 尊重人權及司法倫理
法律學系民事法微學程學系網址 http://law.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法律系 羅秀宗小姐#36600轉6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2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2   111   110  

修習學分:必修課程3學分,選修課程6學分,總計9學分。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2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51011民法總則3-3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民法概要(3學分)可替代
選修51027民法物權2-2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
選修51024民法債編總論3-3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
選修51447民法債編各論2-2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
選修51028民法親屬2-0
選修51032民法繼承2-0
選修51448民事訴訟法3-3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
選修51015法學緒論2-0
選修51257民法實例演習2-0
選修51047土地法2-2學年課可擇單一學期修習或同時修習上下學期。
選修51561土地登記法2-0
選修51370非訟事件法2-0
選修51067強制執行法3-0
選修51069破產法2-0
選修51593債務清理法規2-0
選修51742民事審判實務2-0
選修51539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2-0
選修51506企業競爭與消費者保護法3-0
選修51572訴訟實務與模擬法庭(一)2-0
選修51586訴訟實務與模擬法庭(二)2-0
選修51523司法文書與訴訟實務2-0
選修51584民法債編各論實例演習1-0
選修51070海商法2-0
選修51547大陸法制研究–民法總則2-0
選修51585兩岸法制比較研究--合同法2-0
選修51563法院組織法2-0
選修51571兩岸法制比較研究--民法2-0
選修51441債法實例演習2-0
選修51145民法實例演習(一)2-0
選修51484企業採購契約法實務3-0
選修51064勞動基準法2-0
選修51633集體勞動法2-0
選修51666民事法實例演習(一)2-0
選修51667勞基法理論與實務2-0
選修51678民事法案例研究1-0
選修51135消費者保護法2-0
選修51701債法實例演習(二)1-0
選修51717民事訴訟法上訴及特殊程序1-0
選修51726租賃住宅契約:理論與實務2-0
選修51725司法文書與非訟實務2-0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法律學系民事法微學程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法律學系民事法微學程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您目前尚未登入,請先登入

目前非申請時間!
詢問申請、選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