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工程學系資電工程組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112-2申請期間:113年1月14日-1月2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自109學年度起,資訊工程學系三組合併,如欲修習請申請「資訊工程學系」。

申請條件

前一學年每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

修業學分數 60
修課須知

依學校規定。

學生雙主修必修科目學分抵免協定

可抵免「加修學系」必修科目學分之學系:

環工系

電機系IC組

電機系奈米組

財金系

資管系

資訊工程學系資電工程組學系網址 http://cs.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林若瑩小姐#338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07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本表僅供參考,如有異動,以開課系所規定為主。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2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07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24383微積分甲〈一〉3
必修28090計算機概論3
必修28464C程式設計與實作3
必修21024電子電路學3
必修28022電子電路學實驗1
必修24385微積分甲〈二〉3
必修21004普通物理3
必修28071邏輯設計3
必修36001邏輯設計實驗1
必修28026資料結構3
必修28019離散數學3
必修28471嵌入式系統應用3
必修69f35硬體描述語言3
必修28284系統程式與組合語言3
必修28044機率統計3
必修21020線性代數3
必修28240計算機網路3
必修49026計算機組織3
必修28182微算機系統3
必修28183微算機系統實驗1
必修28043作業系統3
必修28470程式設計檢定1
必修28350專題實作2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自109學年度起,資訊工程學系三組合併,如欲修習請申請「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資電工程組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資訊工程學系資電工程組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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