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所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113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4年1月13日-1月21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 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碩士生欲申請本所雙主修資格者,須提交下列文件以供審查:

(一)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二)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申請條件

限碩士生申請

修業學分數 24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培養在地連結之學校教育人才、文教產業人才、樂齡教育人才

核心能力:批判思考、本土關懷、國際視野、學術研究、創新與問題解決

教育研究所學系網址 http://educator.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教研所 王岱苹小姐#36900轉21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3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必修課程:教育研究法(3學分)、專題研究(3學分)、碩士論文(6學分)

選修課程:自行選修(至少12學分)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3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3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碩士生欲申請本所雙主修資格者,須提交下列文件以供審查:

(一)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二)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教育研究所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教育研究所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2. 歷年成績(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3. 排名資料(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教育研究所雙主修要求您上傳以下資料以便審核:

  1. 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2. 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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