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物理學系光電組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規定

◎113-1申請期間:113年8月1日-8月13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當學期即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 (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 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 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本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 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 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自106學年度起,應用物理學系兩組合併,如欲修習請申請「應用物理學系」。

申請條件
修業學分數 53
修課須知
學生雙主修必修科目學分抵免協定

可抵免「加修學系」必修科目學分之學系:

電機系IC組

電機系奈米組

應用物理學系光電組學系網址 http://phy2.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林倖雅小姐#321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94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3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94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21011普通物理8
必修21001普通物理實驗2
必修24001微積分6
必修21077初級應用數學4
必修28111程式設計3
必修22000普通化學6
必修22001普通化學實驗2
必修21125力學(一)3
必修21127電磁學(一) 3
必修21128電磁學(二) 3
必修21130電子電路學6
必修21013應用數學6
必修21131電子電路學實驗2
必修21075量子物理8
必修21025熱物理3
必修21040光電科技導論(一)3
必修21041光電科技導論(二)3
必修21028光學3
必修21029光電實驗2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自106學年度起,應用物理學系兩組合併,如欲修習請申請「應用物理學系」。

應用物理學系光電組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應用物理學系光電組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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