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文學系輔系

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向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規定

◎ 113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4年1月13日-1月21日

◎申請流程: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選課方式: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者,可於網路加選階段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

 【應修科目學分】

  • 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20學分。
  • 輔系學分應於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如有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輔系、雙主修、學程...等) + 本系所修學分
  • 因此,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 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 取消資格後,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本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各學系學生二年級上學期起申請修習。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待系所審查。

申請條件

依學系規定。 

1.本校大二(含大二)以上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GPA 2.93),或大一英文成 績平均成績 80 分(等第制A-)者。

2.各學系學生二年級上學期起申請修習。

修業學分數 26
修課須知

網路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徵求任課教師同意後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外國語文學系學系網址 http://flld.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外文系 莊美華小姐#31201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05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3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05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修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各學系學生二年級上學期起申請修習。       

◎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檢附歷年成績單,待系所審查。

外國語文學系輔系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外國語文學系輔系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2. 歷年成績(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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